2018全国油田及炼化行业污水污泥处理技术研讨会
目前,陕西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采用的主要工艺有:调质处理、热洗、热解、热氧化、焚烧及制备浮选剂。上述处理处置企业在含油污泥储存、处理处置过程中会产生废气、废水、污泥及噪声,对废气、废水及污泥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,最终剩余的废水、污泥也要有合理的去向。因此对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的监管环节,包括了储存、生产过程及污染处理装置、污染物去向等。
1.调质减量化处理工艺
调质减量化处理工艺以减量化为主要目的,工艺过程主要是将含油污泥加热至一定温度,在搅拌下加入调质处理药剂并反应一定时间后,进入叠螺机(或离心机)进行固液分离,液体(油水混合物)与含油污泥储存池中的上层液体一并进入油水收集罐;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委托其他单位或自行处理处置。
1.1工艺涉及的主要构筑物
处理工艺涉及的主要构筑物包括:含油污泥贮存池,污泥提升泵,反应罐(池),加热炉(导热油炉、锅炉等),加药系统,叠螺机(或离心机),油水混合物收集罐,油水混合物输送泵,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贮存设施。
废水自行处置后回注时,应有废水处理装置,回注水处理流程为:来水→加药混合→絮凝沉降(或气浮)→过滤→清水收集池(罐)→外输回注。废水排入外环境时,在上述处理流程基础上,还应有微生物处理系统。
1.2处理处置涉及的主要产污环节
废气:贮存设施的无组织排放,反应罐受热后无组织外排的含烃类物质气体,加热炉烟气等。
废水:油水、固相物质分离产生的油水混合物。
危废:废编织袋(HW49)、处理后产生的污泥(HW08)等。
1.3废物治理措施及去向
废气:加热炉废气按照环评文件要求,采取相应污染治理措施达标排放。
废水:油水混合物送至油田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(有接收协议、转移记录);自行处置时,处理达到油田回注水水质标准后部分回用,部分送至油田注水站回注。废水、污油贮存场所应有防腐、防渗处理,并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。
固废:含油污泥贮存设施、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贮存设施须做硬化及防渗处理,并有三防措施及围堰(墙);袋装运送的含油污泥,废编织袋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(有委托协议);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进行后续利用处置(委托处置需有接收协议及转移联单)。
风险防范:主要生产设施区域、事故池、初期雨水池须做硬化及防渗处理,设置围堰(墙)及废水导排管网,冲洗废水、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同企业生产废水一并收集处理。
2.加热—三相分离工艺
加热—三相分离工艺以回收含油污泥中的原油为主要目的,是含油污泥资源化处理的技术之一。工艺过程主要是将含油污泥加入相应处理药剂并用蒸汽(或者热水)直接(或者间接)加热至80-90℃后,再利用三相分离机进行三相分离,回收其中的油;分离出的水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其余回注;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委托其他单位或自行处理处置。
2.1 工艺涉及的主要构筑物
处理工艺涉及的主要构筑物包括:含油污泥贮存设施,污泥提升泵,加药装置,反应罐,三相分离机,含油污泥贮存设施,含油废水收集罐(或者收集池),油回收罐,加热炉(含导热油炉、锅炉等)。
废水处理后一部分回用,剩余部分自行处置回注时应有废水处理装置(处理流程同调质处理工艺);废水排入外环境时,在上述处理流程基础上,还应有微生物处理系统。
2.2 处理处置涉及的主要产污环节
废气:贮存设施的无组织排放,反应罐受热后无组织外排的含烃类物质气体,加热炉烟气等。
废水:油、水、固相物质分离产生的含油废水。
危废:废编织袋(HW49)、处理后产生的污泥(HW08)等。
2.3废物治理措施及去向
废气:加热炉废气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采取相应污染治理措施达标排放。
废水:废水部分回用,剩余送至油田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(有接收协议、转移记录);自行处置时,处理达到油田回注水水质标准后部分回用,部分送至油田注水站回注。废水、污油贮存场所应有防腐、防渗处理,并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。
固废:含油污泥贮存设施、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贮存设施、油回收罐区域须做硬化及防渗处理,并有三防措施及围堰(墙);袋装运送的污泥,废编织袋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(有委托协议);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进行后续利用处置(委托处置需有接收协议及转移联单)。
风险防范:主要生产设施区域、事故池、初期雨水池须做硬化及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(墙)及废水导排管网,冲洗废水、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同企业生产废水一并收集处理。
3.热洗—三相分离工艺
热洗—三相分离工艺以回收含油污泥中的原油、降低含油污泥中的含油率为主要目的,是含油污泥资源化、无害化处理的技术之一。工艺过程主要是在反应罐加入污泥量3-4倍体积的水(含有一定浓度的表面活性剂),再用蒸汽(或者热水)直接(或者间接)加热至80-90℃后,将含油污泥用泵提升至三相分离罐,搅拌一定时间(20-30min)后静置,回收其中的油;分离出的水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其余回注;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委托其他单位或自行处理处置。
3.1工艺涉及的主要构筑物
处理工艺涉及的主要构筑物包括:含油污泥贮存设施,提升泵,反应罐,加药系统,三相分离装置,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贮存设施,废水罐(或者收集池),油回收罐,加热炉。
废水处理后一部分回用,剩余部分自行处置回注时,应有废水处理装置(处理流程同调质处理工艺);废水排入外环境时,在上述处理流程基础上,还应有微生物处理系统。
3.2处理处置涉及的主要产污环节
废气:贮存设施的无组织排放,反应罐受热后无组织外排的含烃类物质气体,加热炉烟气等。
废水:油、水、固相物质分离产生的含油废水。
危废:废编织袋(HW49)、处理后产生的污泥(HW08)等。
3.3废物治理措施及去向
废气:加热炉废气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采取相应污染治理措施达标排放。
废水:废水部分回用,剩余送至油田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(有接收协议、转移记录);自行处置时,处理达到油田回注水水质标准后部分回用,部分送至油田注水站回注。废水、污油贮存场所应有防腐、防渗处理,并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。
固废:含油污泥贮存设施、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贮存设施、油回收罐区域须做硬化及防渗处理,并有三防措施及围堰(墙);袋装运送的含油污泥,废编织袋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(有委托协议);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进行后续利用处置(委托处置需有接收协议及转移联单)。
风险防范:主要生产设施区域、事故池、初期雨水池须做硬化及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(墙)及废水导排管网,冲洗废水、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同企业生产废水一并收集处理。
4.调质—热解处理工艺
调质—热解处理工艺以回收含油污泥中的原油、降低含油污泥中的含油、含水率为主要目的,是含油污泥资源化、无害化处理的技术之一。工艺过程主要是在调质处理——三相分离的基础上,含水率低于50%的含油污泥送至热解处理装置,热解产生的水、油气经冷却后回收;分离出的水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其余回注;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委托其他单位或自行处理处置。
4.1工艺涉及的主要构筑物
处理工艺涉及的主要构筑物包括:含油污泥贮存设施,泵,调质反应罐,加药系统,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贮存设施,热解系统(包括油水冷却回收系统),废水罐(或者收集池),油回收罐,加热炉。
废水处理后一部分回用,剩余部分自行处置回注时,应有废水处理装置(处理流程同调质处理工艺);废水排入外环境时,在上述处理流程基础上,还应有微生物处理系统。
4.2处理处置涉及的主要产污环节
废气:贮存设施的无组织排放,反应罐受热后无组织外排的含烃类物质气体,加热炉烟气,热解不凝气等。
废水:油,水、固相物质分离产生的含油废水,含油污泥加热产生的气相经冷却后产生的热解系统冷凝水。
危废:废编织袋(HW49)、处理后产生的污泥(HW08)等。
4.3废物治理措施及去向
废气:加热炉、热解炉废气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采取相应污染治理措施达标排放。
废水:废水部分回用,剩余送至油田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(有接收协议、转移记录);自行处置时,处理达到油田回注水水质标准后部分回用,部分送至油田注水站回注。废水、污油贮存场所应有防腐、防渗处理,并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。
固废:含油污泥贮存设施、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贮存设施、油回收罐区须做硬化及防渗处理,并有三防措施及围堰(墙);袋装运送的含油污泥,废编织袋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(有委托协议);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进行后续利用处置(委托处置需有接收协议及转移联单)。
风险防范:主要生产设施区域、事故池、初期雨水池须做硬化及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(墙)及废水导排管网,冲洗废水、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同企业生产废水一并收集处理。
5.制备污泥基浮选剂处理工艺
制备污泥基浮选剂处理工艺以含油污泥的完全资源化为主要目的,是含油污泥资源化处理的技术之一。工艺过程主要是将含油污泥加入相应的物料后,进入研磨机进行研磨至一定粒度,进入产品储存罐,分装后作为矿物及煤等的浮选剂使用。
5.1工艺涉及的主要构筑物
处理工艺涉及的主要构筑物包括:含油污泥贮存设施,泵,调质处理罐,加药系统,研磨机,成品罐。
5.2处理处置涉及的主要产污环节
废气:贮存设施的无组织排放,调质罐(池)受热后外排的含烃类物质气体,加热炉烟气等。
危废:废编织袋(HW49)等。
5.3废物治理措施及去向
废气:加热炉废气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采取相应污染治理措施达标排放。
废水:废水处置后回用于生产;废水、污油贮存场所应有防腐、防渗处理,并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。
危废:废编织袋(HW49)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(有委托协议)。
风险防范:主要生产设施区域、事故池、初期雨水池须做硬化及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(墙)及废水导排管网,冲洗废水、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同企业生产废水一并收集处理。
6.焚烧(高温热氧化)处理工艺
焚烧(高温热氧化)处理工艺以含油污泥无害化为主要目的,是含油污泥资源化、无害化处理的技术之一。工艺过程主要是在调质处理—三相分离的基础上,含水率低于50%的含油污泥送至焚烧(高温热氧化)处理装置,产生的气体经净化后排放;分离出的水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其余回注;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委托其他单位或自行处理处置。
6.1工艺涉及的主要构筑物
处理工艺涉及的主要构筑物包括:含油污泥贮存设施,泵,调质处理罐,加药系统,减量化含油污泥调质处理场,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贮存设施,焚烧系统,气体净化处理系统(包括二燃室、急冷、换热器、旋风除尘系统、布袋除尘系统、尾气吸收塔、循环水池等)。
废水处理后一部分回用,剩余部分自行处置回注时,应有废水处理装置(处理流程调质处理工艺);废水排入外环境时,在上述处理流程基础上,还应有微生物处理系统。
6.2处理处置涉及的主要产污环节
废气:贮存设施的无组织排放,焚烧(热氧化)外排的气体等。
废水:油、水、固相物质分离产生的含油废水。
危废:废编织袋(HW49)、处理后产生的污泥(HW08)等。
6.3废物治理措施及去向
废气:焚烧废气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采取相应污染治理措施(包括二燃室、急冷、旋风除尘系统、布袋除尘系统、尾气吸收塔等)后达标排放;加热炉废气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采取相应污染治理措施达标排放。
废水:废水部分回用,剩余送至油田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(有接收协议、转移记录);自行处置时,处理达到油田回注水水质标准后部分回用,部分送至油田注水站回注。废水、污油贮存场所应有防腐、防渗处理,并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。
固废:含油污泥贮存设施、油罐区域须做硬化及防渗处理,并有三防措施及围堰(墙);袋装运送的含油污泥,废编织袋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(有委托协议);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进行后续利用处置(委托处置需有接收协议及转移联单)。
风险防范:主要生产设施区域、事故池、初期雨水池须做硬化及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(墙)及废水导排管网,冲洗废水、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同企业生产废水一并收集处理。